麦可思研究 2026-11-01 19:47:33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广东省教育系统存在3898项非正常专利申请。多所高校全校通报教师和学生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



此外,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近日向各相关高等院校发去通知称,严禁师生因职称评聘、毕业、升学等时限要求突击申报,滥用预审公共资源。
今年4月,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就规范高等院校专利预审服务申请工作发出通知,要求严禁滥用预审资源、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等。
多所高校,全校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
据了解,广东某省部共建大学曾因连续出现多件非正常专利申请,被有关部门暂停专利快速预审资格6个月,学校也因此调整了专利申请审核流程。该校明确,今后教职工出现1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将暂停其专利申请资格半年;出现2件,将暂停两年并予以通报批评。
广州某民办高校召开警示会议,通报该校14项专利申请被列入非正常清单,要求对清单内人员逐一谈话并提交情况说明,明确提出“该追回的奖励必须追回”。
类似的管理要求并非只出现在广东。10月20日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管理、严控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知》,明确提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专利,取消相关科研绩效和奖励,追回已发放的奖励经费;视情节轻重,暂停发明人一定期限内的校内专利申请资格、科研项目申报资格,并在全校通报。
广西民族大学科技处9月发布通知,要求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非正常专利申请通知的发明人及时处理:有真实研发基础的,提交研发过程记录、原始实验数据、项目立项及过程证明等材料申诉;缺乏有效研发证据的,主动撤回申请。拒不撤回且不按期提交申诉材料的,学校将视情节通报,并按科研诚信制度开展核查。
为何高校是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重灾区”?
为何高校是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重灾区”?这一现象与部分单位过去的科研评价和奖励机制存在一定关系。长期以来,专利申请、授权数量在一些高校的教师职称评审、科研绩效、项目申报等环节占有一定权重,部分学校还设置了专利申请或授权奖励。在学生培养环节,专利也可能与创新创业学分、评优等评价事项挂钩。
例如,某高校职称评审将“获得专利”列为重要指标,在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中,专利最多可加8分。部分单位对专利申请和授权提供奖励,甚至将专利作为科研项目结题的替代条件。
当专利数量与个人评价、奖励和项目结题挂钩,部分申请人可能更关注能否尽快获得专利,而对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实质性创新、是否具备研发基础和应用价值关注不足。
拓展阅读:哪些专利申请行为属于“非正常申请”?
某高校公示指出8类行为属于非正常专利申请,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置。
(一)内容明显重复型: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
(二)编造伪造型: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现有设计。
(三)技术随机生成型:发明创造内容主要通过计算机技术等方式随机生成,无实质技术创新。
(四)违背常理堆砌型:发明创造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常理,或存在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等情形。
(五)无研发投入型: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支撑,提交多件专利申请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六)恶意分散型:将实质上属于同一单位、个人或关联地址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拆分、先后或异地提交。
(七)不正当变更型: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信息。
(八)其他失信型: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专利评价,从看数量到看转化
高校为何集中排查非正常专利申请?背后是国家对高校专利工作的评价导向持续调整。
2020年,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指出,高校专利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等问题。文件要求高校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减少并逐步取消专利授权奖励,转而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方式奖励发明人。
这项调整针对的是科研激励机制。如果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就能直接带来奖励和绩效,科研人员可能更关注申请数量,而不是专利是否真正具有创新价值、是否有应用前景。政策因此要求高校改变奖励方式,并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等工作中,避免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作为考核内容。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治理,明确要求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申请行为。2023年发布、2024年施行的《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非正常申请的认定情形。治理的重点不只是减少低质量专利,更是遏制编造技术内容、拼凑申请、虚构创新业绩等行为,维护正常的专利申请秩序。
到了2026年,专利转化导向进一步落到高校评价体系中。教育部办公厅3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专利转化运用攻坚行动的通知》,提出建立覆盖专利申请、授权、维护、转化运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专利转化效果监测评估,并将结果作为高校评价、评估的重要内容。通知还明确,将专利转化成效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
这意味着,高校专利工作的评价不再只看“申请了多少、授权了多少”,还要关注专利有没有实施、能否与产业需求对接、是否产生实际转化效果。教育部还提出,到2026年底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到2028年建立多维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效能评价体系。

专利是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形式,但专利数量并不能直接代表创新质量。如何让真实、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获得合理评价,并通过技术转移、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应用,仍是高校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麦可思研究. 警惕!这类造假机构,盯上高校教师[EB/OL]. 2026-02-11.
[2]教育部网站、各校网站.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广东省教育系统存在3898项非正常专利申请。多所高校全校通报教师和学生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
此外,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近日向各相关高等院校发去通知称,严禁师生因职称评聘、毕业、升学等时限要求突击申报,滥用预审公共资源。
今年4月,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就规范高等院校专利预审服务申请工作发出通知,要求严禁滥用预审资源、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等。
据了解,广东某省部共建大学曾因连续出现多件非正常专利申请,被有关部门暂停专利快速预审资格6个月,学校也因此调整了专利申请审核流程。该校明确,今后教职工出现1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将暂停其专利申请资格半年;出现2件,将暂停两年并予以通报批评。
广州某民办高校召开警示会议,通报该校14项专利申请被列入非正常清单,要求对清单内人员逐一谈话并提交情况说明,明确提出“该追回的奖励必须追回”。
类似的管理要求并非只出现在广东。10月20日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管理、严控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知》,明确提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专利,取消相关科研绩效和奖励,追回已发放的奖励经费;视情节轻重,暂停发明人一定期限内的校内专利申请资格、科研项目申报资格,并在全校通报。
广西民族大学科技处9月发布通知,要求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非正常专利申请通知的发明人及时处理:有真实研发基础的,提交研发过程记录、原始实验数据、项目立项及过程证明等材料申诉;缺乏有效研发证据的,主动撤回申请。拒不撤回且不按期提交申诉材料的,学校将视情节通报,并按科研诚信制度开展核查。
为何高校是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重灾区”?这一现象与部分单位过去的科研评价和奖励机制存在一定关系。长期以来,专利申请、授权数量在一些高校的教师职称评审、科研绩效、项目申报等环节占有一定权重,部分学校还设置了专利申请或授权奖励。在学生培养环节,专利也可能与创新创业学分、评优等评价事项挂钩。
例如,某高校职称评审将“获得专利”列为重要指标,在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中,专利最多可加8分。部分单位对专利申请和授权提供奖励,甚至将专利作为科研项目结题的替代条件。
当专利数量与个人评价、奖励和项目结题挂钩,部分申请人可能更关注能否尽快获得专利,而对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实质性创新、是否具备研发基础和应用价值关注不足。
拓展阅读:哪些专利申请行为属于“非正常申请”?
某高校公示指出8类行为属于非正常专利申请,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置。
(一)内容明显重复型: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
(二)编造伪造型: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现有设计。
(三)技术随机生成型:发明创造内容主要通过计算机技术等方式随机生成,无实质技术创新。
(四)违背常理堆砌型:发明创造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常理,或存在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等情形。
(五)无研发投入型: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支撑,提交多件专利申请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六)恶意分散型:将实质上属于同一单位、个人或关联地址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拆分、先后或异地提交。
(七)不正当变更型: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信息。
(八)其他失信型: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高校为何集中排查非正常专利申请?背后是国家对高校专利工作的评价导向持续调整。
2020年,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指出,高校专利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等问题。文件要求高校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减少并逐步取消专利授权奖励,转而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方式奖励发明人。
这项调整针对的是科研激励机制。如果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就能直接带来奖励和绩效,科研人员可能更关注申请数量,而不是专利是否真正具有创新价值、是否有应用前景。政策因此要求高校改变奖励方式,并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等工作中,避免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作为考核内容。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治理,明确要求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申请行为。2023年发布、2024年施行的《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非正常申请的认定情形。治理的重点不只是减少低质量专利,更是遏制编造技术内容、拼凑申请、虚构创新业绩等行为,维护正常的专利申请秩序。
到了2026年,专利转化导向进一步落到高校评价体系中。教育部办公厅3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专利转化运用攻坚行动的通知》,提出建立覆盖专利申请、授权、维护、转化运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专利转化效果监测评估,并将结果作为高校评价、评估的重要内容。通知还明确,将专利转化成效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
这意味着,高校专利工作的评价不再只看“申请了多少、授权了多少”,还要关注专利有没有实施、能否与产业需求对接、是否产生实际转化效果。教育部还提出,到2026年底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到2028年建立多维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效能评价体系。
专利是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形式,但专利数量并不能直接代表创新质量。如何让真实、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获得合理评价,并通过技术转移、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应用,仍是高校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麦可思研究. 警惕!这类造假机构,盯上高校教师[EB/OL]. 2026-02-11.
[2]教育部网站、各校网站.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麦可思研究,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媒体所有。本站仅作信息分享,不构成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
发布时间:2026-11-01 17:25:44
(第1/1页/共10357字/4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