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萨学院冷哲 2026-11-04 10:37:07
近日,延安大学鲁艺学院教师白保国去世的消息引发关注。10月25日,有学生在微信公众号为其写纪念文章,引发评论区共鸣。
高校这种逼着老师拉横向课题的事情,其实已经持续很多年了。
今年以来,已经有多家媒体报道了高校把横向科研经费与教师考核直接绑定的现象。有些老师为了完成考核,不得不自己掏腰包,甚至还要去贷款,花钱给自己购买所谓的科研业绩。
而这一次,一位老师选择了以死抗争。
这位老师就是延安大学鲁迅艺术学院副教授白保国。
白老师从事钢琴教学三十余年,培养过大量学生,也创作了不少音乐作品。但根据他留下的绝笔信,因为连续两个聘期没有完成横向科研经费和论文发表指标,他的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面临降级、转聘等处理。
为了完成整改,他提到需要拿出15万元办理横向课题,再花5万元发表论文。
这就让我非常不理解了。
一个教了三十年钢琴的大学老师,为什么还要给学校拉来15万元科研经费?
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高校的横向课题。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或者其他社会机构出钱,委托高校开展研究或者提供专业服务。
比如我自己从事生物学研究,可以和医药企业合作,做新药研发、技术验证等项目。企业有需求,高校有技术,这样的合作非常正常。
可问题是,并不是所有学科都有那么多横向课题可以做。
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还可能通过企业咨询、产业规划、政策研究等方式获得经费。但到了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这些专业,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尤其是像白保国这样的钢琴教师。
我实在想不明白,一个钢琴教授,究竟应该去哪里找15万元的横向科研经费?
他可以研究钢琴演奏技法,可以研究音乐教育,可以创作音乐作品,也可以培养出非常优秀的学生。但这些研究和创作,究竟有多少能够转化成企业愿意掏钱购买的服务?
难道他研究一种新的钢琴教学方法,还得先找到一家愿意花钱赞助的企业?难道他创作出一首优秀的钢琴曲,因为没有企业出资,就不能算作学术成果?
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它能从市场上换来多少钱,本来就是两套不同的评价体系。
现在一些高校偏偏要把这两件事情捆绑在一起,无论研究什么专业,都要完成一定金额的横向科研经费。甚至理工科的教师也无法保证自己每年都有企业合作机会,最后却把企业是否愿意出钱,变成了教师必须完成的考核指标。
于是,更荒唐的事情发生了。
2026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报》报道了一项针对117名高校教师的调查,其中17.95%的受访者表示参与过虚假横向课题。[1]
操作方式也很简单:教师自己掏钱,找企业签订虚假科研合同,把钱转进学校账户,再通过报销等方式回笼资金。一圈操作下来,学校有了科研经费到账记录,教师完成了考核,学校的科研数据也变得更漂亮了。
唯独没有真正的科研成果。
一个认真教书、踏实做研究的教师,可能因为没有拉来横向经费而考核不合格;另一个教师通过虚假合同制造科研业绩,却可以顺利完成考核。
这套制度究竟是在考核科研能力,还是在考核谁更有能力造假?
而且,说到考核,我还想说另外一个问题。
高校的行政人员呢?医院的行政人员呢?他们又是怎么考核的?
我一直觉得,现在高校和医疗系统的考核存在一种非常奇怪的不对等。
对于一线教师和医生,考核的核心往往是干了多少事情,创造了多少业绩。教师要完成课时、论文、科研经费和人才培养任务,医生要完成诊疗、手术、科研等各种指标。今年完成了,明年可能还要继续提高。
可轮到一些行政管理岗位,考核的逻辑似乎就变成了有没有犯错误。只要正常上班,没有严重工作失误,没有违反纪律,年底就能顺利拿到合格。
一线专业人员必须不断证明自己创造了多少业绩,而一些行政人员只需要证明自己没有犯错。
更荒唐的是,行政管理部门往往还掌握着制定和执行考核制度的权力。他们可以要求教师每年发表多少论文、拿来多少科研经费,也可以要求医生完成多少诊疗任务。
那么,谁来考核他们的工作业绩?
一个高校行政部门,审批一项科研申请拖上几个月,耽误了教师的科研工作,算不算不合格?一个医院行政部门,设计出大量重复的表格和报表,让医生每天花费大量时间处理行政事务,算不算不合格?
一个人事部门,制定出明显脱离专业实际的考核指标,最终逼得教师自己掏钱制造科研业绩,那么制定这套制度的人,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特别想看看国内高校和公立医院的考核数据:每年有多少一线教师、医生被考核为不合格?又有多少行政管理人员被考核为不合格?
最好把双方的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以及对应的绩效分配、岗位调整情况放在一起比较。
实际上,2023年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已经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当关注工作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和服务对象满意度。[2]
那么为什么不把这些标准真正落实到行政管理岗位上?
大学行政部门有没有减少教师的行政负担,科研审批效率提高了多少?医院行政部门有没有减少医生的非医疗工作时间,有没有切实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对于教师和医生来说,完成了多少专业工作是考核指标;那么对于行政管理人员来说,帮助教师和医生提高了多少工作效率,为什么不能成为考核指标?
更何况,教育部早在2020年就已经明确要求,高校教师科研评价要突出质量和贡献导向,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3]
六年过去了,为什么一些高校仍然在执行这样的考核制度,甚至还变本加厉了?
白保国的遭遇,让我最难过的地方,就是一位从事钢琴教育三十多年的教师,最后却要为自己能不能完成15万元的横向经费指标而苦恼。
他几十年的教学经历、创作成果和培养过的学生,在这套考核体系里,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又是谁决定了这些成果不足以证明他是一名合格的教师?
大学的核心工作是教学和科研,医院的核心工作是诊疗和救治,行政管理本来是为这些专业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
如果最后变成一线教师和医生需要不断完成各种业绩指标,而行政管理人员只要不犯错误就能考核合格,甚至还可以不断给一线人员增加新的考核任务,那么这套考核制度建立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参考资料
[1] 陈雅静, 刘越. 《高校横向课题何以异化为“贷款上班”?》.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26-08-25.
[2]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2023.
[3] 教育部. 《如何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克服“唯论文”等问题?》.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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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4 09: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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