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眉山 2026-11-07 00:02:18
今天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明确
部分提取业务操作规则的通知》
针对购房提取频次
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提取范围
提取间隔时间限制范围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材料认定标准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流程
作出进一步明确
原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落实好川渝和成德眉资住房公积金协同要求,充分考虑近期群众住房消费提取诉求,更加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提取资料,减少群众跑路,提高资金使用和办事效率,现就部分提取业务操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明确购房提取频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法拍住房)的,自购房之日起五年内可每年申请一次提取。全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
二、明确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提取范围
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提取范围包含加装电梯和更新电梯,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电梯加装或更新费用中实际分摊金额。
三、明确提取间隔时间限制范围
对符合提取政策的,只要是不同提取类型或住房消费类提取中不同房屋主体申请提取的,不受间隔时间12个月的限制。
四、明确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材料认定标准
职工提供缴存人身份证明、商品房备案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缴存人I类银行储蓄卡、公积金装修提取承诺书、关系证明(按需)以及下列任意一项材料(加盖公章)均可申请提取:
1.装修(建材购买)合同或协议以及装修(建材购买)发票或收据。
2.小区物业出具的装修备案手续以及装修(建材购买)发票或收据。
五、明确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流程
职工申请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可采用线上或线下办理,只需提供商品房备案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缴存人身份证明和I类银行储蓄卡即可办理。夫妻双方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5000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1月6日
来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徐茜
责编:王昱蒙
二审:胡兵
三审: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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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6 17: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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