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科聂医生 2026-11-04 20:57:15
该博主已经拉黑我,所以我无法回复。
我把博主引用的法院判决图引用过来。让大家看看。
我没有把全部图片引用过来。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拉黑我的博主那里查看。
在这里,我要指出这个判决对事实的认定没有很好的时间线标定。这导致大家对事实做出错误的理解。
我要重点指出的容易导致事实理解错误的是这段:
1,根据日本法院的判决书,江歌和刘鑫都没有意识到凶手在旁伺机而动。而刘鑫从头至尾都没有看到凶手。
2,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江歌跟陈世峰在案发时有争执;事实是江歌压根就没说过话。这点日本的法院援引的证人证言可说明。
比如,案发时,隔壁房间即203房的证人证言,内容援引自日本法院的判决书。
203房间的证人把几乎整个行凶过程都囊括在内,压根就没有提及江歌有说话。
类似的是,江歌和刘鑫居住的是201房,而201对面住的是证人小岛。小岛的证言如下,注意小岛报警录音的“按时间顺序展示”的信息
那么结合小岛和203房间的证人证言,我们可以发现事实是这样的:
突然的惨叫----江歌被害而发出的惊呼声。
类似门开合的“啪嗒”声----刘鑫听到声音后,试图开门探查。
女性用中文喊叫----刘鑫以为是江歌跟她开玩笑,所以说了那句被很多人误解的话:“门锁了??别闹了”。
女性用日语说“我要报警了”-----刘鑫发现江歌没说话,猜测江歌遭遇重大不幸,以为是日本人袭击了江歌,所以用日语说“我要报警了”。如果刘鑫一开始就看到了陈世峰,那应该继续用中文威胁陈世峰。恰恰是刘鑫不知道凶手是陈世峰,所以才用日语说“我要报警了”
紧接着:江歌被割喉后异常困难的喘息声(类似“呼—呼”的声音)
这就是事情的整个过程。
也就是说,整个袭击过程很短暂。江歌没有发出任何求救声音。而刘鑫听到声音后还试图开门探查发生了什么。后续通过反应,从而猜测出江歌遭遇不幸。
所谓的江歌见义勇为挡凶手,刘鑫逃避被杀而堵门,最终不幸害死了江歌。这说法纯属对刘鑫的泼脏水。
至于说江歌跟凶手发生争执,纯属对证人小岛证言的误解。如果江歌有说话,那就跟203房间证人的证言有冲突。
而203房间里的人之所以没有提及有人说话,是因为说话的就是刘鑫,而刘鑫在201房间里说话,203听不到。但201房间对面的小岛可以听到。
现场的房间布局如下:
3,锁门的行为发生在什么时间?
刘鑫的确是先进门,但当时压根不知道有凶手埋伏在旁边。而锁门是自动发生的,且发生在凶手“现身之前”。因此,不存在阻断江歌逃生而故意锁门这一事实。
江歌被害是非常迅速的,压根就来不及说话就被害。这点也有日本法院的判决书证明:
刘鑫在房间内说的“门锁了?别闹了”,这是她打开门探查异常而不能——门被挡住打不开。所以认为是江歌跟她开玩笑,用中文跟江歌说话。
因此刘鑫说这话时,其实江歌已经被害,而且是刘鑫试图开门而不能的情况下的说话。
刘鑫为什么开门不能,可能是凶手用江歌的身体抵住门所致。
当江歌没有回话,她意识到江歌可能遭遇不幸,所以才有后面的用日语警告——她当时还以为江歌可能被日本人袭击。所以刻意用日语说话。
最后的总结:
我们根据日本法院提供的所有信息,尤其是结合隔壁的两个证人证言、报警录音资料,可以证明的案发事实如下:
凶手盯着两个人回家。但江歌和刘鑫都不知道。刘鑫先进屋。两个人都从从容容的把伞挂在门外。
在凶手看到江歌挂好伞后,突然冲出,迅速杀害江歌。江歌没有发出呼救声音,只是惊呼声音。从而惊动了已经进屋的刘鑫。
刘鑫听到异常声音(并非呼救声音),感到奇怪而推门。但江歌身体倒下抵住了门,导致门无法打开。
有推测陈世峰可能用江歌身体抵住门,导致刘鑫无法开门。但这信息不确定真假,但很可能是真的。
在打开门不能时,刘鑫以为是江歌跟她开玩笑,所以说了那句被很多人误解的话:“门锁了?别闹了”。
也就是说,刘鑫并非不救援江歌。而是来不及救援江歌。等刘鑫开门去探查发生了什么时候,江歌已经死亡或濒临死亡。
所以,所谓刘鑫锁门导致江歌失去逃生机会,这说法压根不成立。
我只厘清事实,法院判决是否合理,应该由法学界来判断,让公众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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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4 15: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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