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伟达 2026-11-05 16:28:53
日前,四川省某县卫生健康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当地6名医生因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遭受卫健部门处罚款2万元至2.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县人民政府官网,2026)。
图源:该县人民政府官网
无独有偶,2026年9月,湖北省某市卫健局通报卫生健康领域10起典型案例(信用中国,2026)。其中一起案例中,医师吴某某对某患者住院期间进行无指征使用抗生素和过度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地卫健局依法给予吴某某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在各地卫健委检查过程中,多名医生因过度诊疗、无指征使用药品等行为,被管理部门警告、罚款。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把“过度医疗”写入法律,明确医疗机构法律责任。2026年。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印发的纠风工作要点,明确将“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医保高风险行为纳入日常监督必查内容(国家卫健委,2026)。
顶层政策加码同时,各地纷纷跟进落地违规行为整治节奏。2026年5月,江西省某市启动专项行动,将“超方开药”“小病大查”“套餐式检查”行为列入检查重点,对公立医院、民营诊所开展无遗漏式检查(当地卫健局官网,2026)。9月,重庆某区通报的第五批涉医保基金违规机构中,多家医院因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被追回医保基金并处以违约金,单家医院追回金额最高达73.9万元(该区医保局官网,2026)。
处罚对象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生个人,压实医务人员主体责任。吉林某地官方公示案例显示,医师张某某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与治疗,监管部门直接对其个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记入医师不良执业档案(该市人民政府官网,2026)。
监管体系也随之升级,医保基金监管、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多条线并行,叠加大数据智能筛查、AI 病历预警等数字化监管手段。病历中诊疗规范、费用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都要经得起随时的检验,任何不合规的行为都将无处遁形。
过去一段时间,过度诊疗背后原因直指医疗机构创收压力。检查检验成为部分医疗机构重要的收入来源,尤其是一些基层机构,一度将“门诊转住院”“套餐式检查”作为创收重要来源。
在创收导向之外,另一个原因可能源于医师在医患风险中的困境。2015年,央视网新闻频道报道,85.8%的医生曾为避免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进行过防御性医疗,比如没有必要的各种化验、检查。这一话题直到今天仍被临床医生广泛讨论,“漏诊”与“过度诊疗”被紧密联系在一起,做多了会被认定为“过度诊疗”,做少了则可能因漏诊面临追责甚至刑事风险。甚至有人称这是在“罚钱”与“获刑”做选择(央视网,2015)。
还有部分被查处的医师,不存在创收、套取医保的主观意图,也不属于防御性医疗。郑雪倩提到,诊疗指南是通用标准,但患者病情存在个体差异,医生针对特殊情况调整方案时,这类超出指南的探索性诊疗,极易落入过度医疗认定的模糊区间(中国青年报,2021)。
郑雪倩还表示,过度医疗只是极少数现象,大多数医生不这样。
在全国首例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明确了过度医疗的认定事实依据。该案中,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过度医疗行为的判定可通过病历审查实现。由医学会等有资质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病历审查后出具的专家意见,经质证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检,2025)。
那么,在监管持续趋严的大背景下,应当如何规范临床医师诊疗行为、压实各方责任,平衡好医疗救治与执业合规的关系?
郑雪倩认为,包括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在内的政策法规方面的监管一定是必需的;此外,医院也要做好相关自查工作与流程完善,其中包括对新技术诊疗流程的伦理审查,复杂病症的用药方案要开展多学科会诊或者请示科室内上级医生的审核。
对临床医师而言,兼顾医疗安全与合规保护,要建立标准化的自我审查习惯:开具每一项检查、治疗前对照指南评估适应症,完整在病历中写明鉴别诊断理由、备选方案、风险获益;做好充分知情告知,对争议性检查项目留存沟通记录;主动摒弃固定套餐式开单模式,依托院内质控、多学科会诊厘清边界,用规范、可溯源的诊疗记录,在防范漏诊风险的同时守住医保与执业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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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4 18: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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