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人杂志 2026-11-06 07:48:07
11月5日,天山股份(000877.SZ)接连披露两份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及三名相关责任人因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分别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公告,天山股份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6202600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于此次立案,天山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与立案调查公告同步披露的,还有新疆证监局出具的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等财务核算问题。
其中,《关于对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天山股份在2023年至2025年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个别项目存在关键假设设定与历史数据差异较大、缺乏合理依据等问题,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除商誉减值测试外,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也存在问题。
监管决定书指出,天山股份下属子公司湖南南方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在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更新测算2025年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时,因计算表中个别单元格数据引用错误,导致2025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109.15万元。此外,公司在测算信用减值损失时,还存在个别迁徙率考虑不充分的情况。
新疆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天山股份在财务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不足,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据此,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天山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措施也指向了相关管理层。
另一份《关于对赵新军、满高鹏、赵旭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天山股份董事长赵新军、总裁满高鹏、财务总监赵旭飞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此,天山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监管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整改,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同时强调,此次收到监管决定书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面临监管调查及整改压力的同时,天山股份的经营业绩也承受着较大压力。
2026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天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71.10亿元,同比下降14.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44亿元,亏损同比扩大357.01%。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50亿元,同比下降10.59%;归母净利润为-16.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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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5 17: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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