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发布 2026-11-06 20:02:22
近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2026年第三季度
全市住房保障运营项目信息。
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两类保障房共计60余个项目,
覆盖各县(区),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对照申请。
为切实兜牢民生安居底线,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居住需求,我市持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供给,常态化公开保障房源信息。
截至2026年9月底,全市已投入运营可配租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28个,覆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项目户型丰富,涵盖无障碍一房、单套间、一房一厅、两房一厅等多种类型,适配不同规模家庭的居住需求。
公共租赁住房按项目轮候状态实行分类配租。无须轮候项目在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即可按程序直接安排配租入住;需要轮候的项目在申请人审核通过后纳入轮候管理,暂不具备即时配租条件,待房源腾退后,按照《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按序配租。
在申请条件上,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异地务工人员等群体,按户籍情况分为两类申请标准。户籍在本县(区)城镇的申请家庭,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县(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县(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在本县(区)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直管公房,未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户籍不在本县(区)城镇的申请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还需持有本县(区)城镇居住证;并在本县(区)城镇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同时,用工单位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及以上。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金分档补助,根据保障对象是否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给予不同比例租金减免,具体标准以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定为准。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拨打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业务股室咨询电话,了解具体申请流程与材料要求。
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也同步发布。截至2026年第三季度,全市已投入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36个,其中32个项目有可出租房源,覆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
项目通过产业园区配套、存量盘活、新建等多元方式筹集,户型以单间、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为主,租金标准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项目普遍配套食堂、便利店、充电桩、文体活动场地等便民设施,重点适配产业职工、青年群体职住平衡需求。
保障性租赁住房逸秀芳华单间户型。
与公共租赁住房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置收入门槛,申请流程更便捷,主要面向在惠州市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
在申请条件上,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个人、家庭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每个家庭限申请租住1套,申请人须同时符合: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申请辖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在申请辖区内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政策。
符合条件的群众,可直接拨打对应项目联系电话咨询房源、预约看房及办理入住,也可向辖区住建部门咨询政策详情。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房源信息按季度实施动态更新,房源数量、租金标准、轮候状态会随入住、退租情况实时变动。市民可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最新权威信息。
来源:惠州日报(记者:杨帆)
编辑:周筱筱
审核:林正淳 罗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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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6 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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