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明事实,经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发展改革、公安、退役军人工作、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社
编辑:翁倩悦
编审:刘鹏
主编:朱西迪
监制:吕锡成 孙利 谭淑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