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商行者说 2026-11-01 17:42:44
房本上写的是亲属的名字,房子却被认定为这名公职人员“实际持有、掌控”的房产。全州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伍某某,在2019年到2024年间把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历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均未如实报告,2025年7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桂林市纪委监委的通报同时注明,伍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这件事值得注意的地方,不在于又多了一个被查的干部,而在于核查时看的东西变了:过去主要看房本上写谁的名字,现在会同时看购房款从谁的账户转出、按揭由谁偿还、物业费和水电费由谁缴纳、房子由谁长期居住、出租收益归谁支配。房本上的名字,不再是一道能挡住核查的墙。
代持房产过去之所以能藏住,靠的是信息分割。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登记部门,银行流水在金融机构,纳税记录在税务,社保和工资在人社,几套数据彼此不通,核查人员拿着房本逐套比对,线索一断就查不下去。把房子挂在亲戚朋友名下、自己出钱还贷,在只看登记的系统里几乎留不下痕迹。
现在这条缝隙在收窄。桂林市纪委监委的实践是,依托大数据公权力监督平台,对接不动产、工商、税务、金融、社保等信息进行交叉比对,专门“深挖代持、幕后投资、虚假交易等隐形变异问题”。钱从哪个账户出来、什么时候转到卖方账户、登记在谁名下,几组数据放在一起能不能对上,比单看一张房产证清楚得多。
资金比对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不依赖当事人自己申报。一个人如果长期工资收入有限,却有大额资金转给亲属用于购房,后续按揭、物业费又由他持续支付,这些记录分散在不同机构,但放到同一个时间轴上,链条就显出来了。核查要看的不是某一笔转账,而是整条资金链路和实际控制关系是否指向同一个人。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只要给亲属转过钱,对方买了房就算瞒报”。判断的关键是证据链是否完整。单纯的借贷关系,有借条、有还款约定,资金按约原路返还,和代持是两回事。核查看的是出资是否无偿、是否实际控制房产、是否享受房产收益、有没有刻意规避申报的意图,单一转账记录不会直接定性。
合法来源、如实申报的房产,不在核查打击的范围里。判断标准始终是两条:资金来路是否合法,有没有如实填报。容易被忽略的往往是“非故意”的漏报。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要求,已签合同但产权证尚未办下来的新房、有单独产权证的车位或储藏间、配偶的婚前房产,以及本人或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但并非出资人和实际所有人的房产,都在填报范围内。无心漏报和刻意隐瞒,在处理上是有区别的。
适用对象也需要说清楚。这套核查机制的重点,是纳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范围的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环节的“凡提必核”、转重要岗位和信访举报涉及的事项,是触发核查的主要节点;普通公职人员同样要遵守纪律要求,但填报频次和核查细则有区别。普通群众的房产信息受法律保护,不会被随意调取,正常的亲属之间赠与、帮忙买房,只要资金来源合法、依法纳税,不受这套公职专项核查规则约束。
资产核查从“认登记”转向“看资金”,本质上是既有监督制度在数据联通条件下的一次执行深化,不是一场突然启动的全面清查。它改变的是被发现的方式:过去靠房本名字制造的信息差,正在被资金流水和跨部门比对一点点填平。对纳入申报范围的人来说,把资金来源说清楚、把该填的填进去,比研究“挂在谁名下”更经得起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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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9 19: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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